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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3
天津房产纠纷律师如何认定面积误差
房屋缩水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天津房产纠纷律师认为有些是交房时,建筑面积、商品房预售和合同中的不符;有些是套内面积与约定的不符,也就是使用率问题。
在预售活动中,开发商称使用率为75,结果只有70,这就有了误差,买卖双方易产生纠纷;有些因公摊面积,购房者的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符,但由于公摊面积增加,相应的套内面积减少。还有一种可能,公摊面积不变,不该被公摊的建筑被作为公摊面积,消费者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实际上,天津房产纠纷律师解答在建设部中明确规定: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销售面积为所购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又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任何一个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为面积误差,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由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约定了购房者在合同约定面积少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时方有权主张退还房款,购房者主张上述权利时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从而获得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这一事实。天津房产纠纷律师认为,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等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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