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新闻动态>天津市债务纠纷律师浅述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天津市债务纠纷律师浅述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7
天津市债务纠纷律师浅述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细记录,以便庭后调查。
2.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通过详细的记录,细致辨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断的与债权人的陈述进行比较,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宜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该笔债务,并告知当事人可待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一并处理。
4.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另一方当事人寻找证据,证实债务存在的不合理性,如对家庭收入与支出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债务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引导当事人举证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举债一方并未用于家庭支出,而是用于个人挥霍。
联系我们 Contact
手机: 18722599498
电话: 18702213898(同微信)
网址:www.qianhuilvshi.com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国际广场红星大厦1号楼719室